为切实加强我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为重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单位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消防培训,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安全疏散设施、室内装修材料、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等情况。
2、易燃易爆企业。以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厂(站)、供应站(点),氧气站(厂)、乙炔站(厂)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文物古建筑。以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要联合旅游、文物等部门逐一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电气线路老化、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等问题,是否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消防水源、设施和器材,是否私自改变使用性质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继续按照《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整治前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5、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对于全市尚未整改销案的14处市级重大安全隐患、8家重大火灾隐患、4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区域性火灾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整改规划、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
6、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联合指导安监、商务粮食、文广、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等重点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在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行业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开学前消防安全检查,部署落实开学第一课消防教育;联合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救助机构组织被救助对象学习逃生知识;联合卫计部门开展医疗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开展医护人员消防培训;联合工商、商业主管部门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市场火灾隐患和无证经营等问题。
二、扎实开展消防监督执法
1、铁腕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或采取消防行政强制措施;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工作措施。每个街道、乡镇明确1名消防监督员和辖区派出所分管所长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联系人,负责网格化排查的督促和指导。督促街道、乡镇明确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
3、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4、严格落实消防监管“实名制”制度。公安机关实行消防监督内部网格化管理,分清网格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员,所有消防监督干部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它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均要定人、定网格,实施“实名制”监管。消防监督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网上执法实行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
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