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道县一对夫妻争吵 丈夫持鸟铳追出

  夫妻之间发生争执,丈夫持鸟铳追了出去,却不慎将旁人击成轻伤。6月17日,道县法院通报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强(化名)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12月1日13时许,何强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妻子便从家里跑了出去。这时,何强一气之下便拿着家中一把鸟铳跟着追了出去,途中经过何奇(化名)家门外时不慎将其打伤。

  随后,何强所使用的鸟铳被道县公安局依法扣押,该鸟铳系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

  经鉴定,何奇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强与被害人何奇就民事赔偿已达成调解协议,由何强赔偿对方各项经济损失12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何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永州6月17日讯 记者刘双 通讯员廖月安 何干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双 廖月安 何干祥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5/06/18/223911.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