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8月7日讯(通讯员 李育斌 李先志 欧超英)8月7日,笔者从蓝山县委组织部获悉,该县在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中,打出登记备案、集中管理、规范审批“组合拳”,切实加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全县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零”持有。
该县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具体承办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由各单位确定专人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详细并核实备案信息内容,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和公安局报备,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信息库,并对证件使用情况实行台账销号式管理。严格实行集中管理制度,由各部门单位收集好登记备案对象的有关出国(境)证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交组织部门集中管理。其中,处级领导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上交市委组织部集中管理,科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交由县委组织部安排“专人、专机、专柜、专簿”集中保管,实现了全县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零”持有。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对确需因私出国(境)的科级干部,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出国(境)目的,拟停留时间等,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县委组织部审批,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对于呈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和办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受理,切实把好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关口。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育斌 李先志 欧超英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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