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8月13日讯(通讯员 周易富 刘钊颖)日前,永州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永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年)实施方案》,市财政充分履行财政职能,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发展经费优先预算,足额预算,优先拨付,及时到位。
加大财政性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以及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逐年递增。2015-2016年分别达到每年5000元、6000元,并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担比例由同级财政保障。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生教育经费按不低于当地同层次普通学生实际培养成本的3倍标准,由举办者或同级财政保障。
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从2015年开始从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安排不低于3%的资金,用于扶残助学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从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从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支持特殊教育各类专项工程实施。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水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周易富 刘钊颖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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