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9月1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8月28日,在新田看守所里,郑某面对判决书,对自己十多年前一时糊涂参与盗窃的行为追悔不己。
现年48岁的郑某是新田县门楼下瑶族乡人,2003年3月25日中午,一位熟人李某要求郑某将县城某休闲中心内的几个箱子偷出来,承诺给其报酬800元。见有这样高的“收入”,郑某当日深夜撬门将几个箱子盗出交给了李某,并获得800元。
新田警方接到失主报案后快速侦察,将被盗物品及时追回,李某被抓获依法惩处。郑某闻讯后畏罪潜逃,十年间,新田警方一直没有放弃追捕。今年2月23日,新田警方通过追逃将郑某抓获。经审理,郑某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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