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0月22日讯(通讯员 伍云 李展培)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以其废品收购营业周转为名,打着“高息”的幌子集资诈骗40余人,金额达8000余万元。近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依法对黄某作出批捕决定。
黄某是宁远县冷水镇人,从2003年开始从事废品收购业务,靠着诚信经营,生意一直不错。不料,2008年废品店受了火灾,损失严重。为了重新经营,黄某以每月5分的高额利息向乐某等人借款300余万元,将废品收购点换址营业,收支基本可以平衡。2010年至2012年,为扩大经营,黄某又以每月4分利息向贺某等借款1200万元用于购地建厂房等,将废品收购点改成了废品收购公司。公司营业后,一方面要还借款,一方面要维持运营,只能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继续以每个月4分到1角不等的高额利息先后向乐某等40余人借款8000余万元。其中1700万元用于生意运转上,其余大部分用于归还利息及生活挥霍上。
直到今年4月份,资金链断裂,不断有债主追债、闹事,黄某只能关了公司带着老婆孩子逃到河南郑州。受害者们收不到本息又找不到黄某,才意识到上当了,赶紧报警。黄某于今年9月份被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伍云 李展培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