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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合谋赌钱“出老千” 涉嫌诈骗被判刑

  红网永州站10月30日讯(通讯员 崔仲茂 魏海艳)三男子为在赌博中赢取他人钱财,竟然在骰子上涂摸药水并使用电子作弊设备,此举涉嫌诈骗犯罪。日前,道县人民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人非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2015年1月22日至2月8日每逢道县井塘圩赶集时,被告人陈某伙同被告人刘某、黄某通过使用涂有药水的骰子及电子作弊设备,分工合作,在井塘圩粮站后面山上空坪上的赌场内,通过作弊手段在赌博中先后多次赢取他人财物,非法获利人民币四万余元,其中黄某获利二万余元,陈某和刘某两人共获利近二万元。2015年2月8日被告人陈某和刘某被道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2015年4月29日,被告人黄某主动到道县公安局投案。另查明,被告人刘某、黄某在道县公安局分别退出非法所得一万元、二万元,被告人陈某在道县人民法院退出非法所得一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谋使用赌博作弊工具在赌博中多次赢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三被告在赌博过程中使用特殊赌具、相互串通等欺诈手段人为控制赌局的输赢结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此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刘某、黄某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被告人黄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好,酌情可以从轻处罚,且对三被告人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法院遂做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崔仲茂 魏海艳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5/10/30/2201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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