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28岁)、胡某(23岁)均系宁远县荒塘乡人,均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11月2日,石某、胡某一起从宁远县荒塘乡来新田县城,给朋友庆祝生日。聚会酒足饭饱后,石某、胡某等人意犹未尽,当日下午,两人与新田女子骆某一起,到新田县城郊一处民房内吸毒助兴。胡某吸毒后兴奋不已,睡不着觉,便去网吧上网。
新田公安局巡逻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出警,将石某、胡某和骆某抓获。经询问调查,并分别对石某、胡某和骆某进行人体尿液毒品检测,警方查实了三人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对石某、胡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对骆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目前,石某、胡某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骆某因正在哺育不满周岁的小孩不执行拘留,但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
来源:红 网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