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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月缴存额

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月缴存额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对我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额度如下:

  一、2015年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2394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高各为1197元;

  二、2015年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04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低各为52元;

  特此公告。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0日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5/11/12/219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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