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是60岁的残疾人,家住枧头镇砠湾村,为了生计,平时与妻子到附近几个村子路边摆摊卖些日用品。11月10日上午9时,当他与妻子来到枧头镇龙潭村在马路边摆摊时,该村一经销店老板杨某嫌他影响自己的生意,便走过来对胡某说不准在这里卖东西,用脚将胡某放在地上装货的纸箱踢烂,还动手打了胡某几拳,之后骂骂咧咧,扬长而去。
胡某随后到枧头派出所报案。民警了解情况后,安抚胡某,让其先到医院治伤,同时立即到龙潭村杨某家中,依法对杨某进行传唤。因杨某不在家,民警将传唤文书交给杨某妻子。杨某打人后十多天里,始终在外逃避。直到11月27日,受到法律震慑的杨某来到枧头派出所,主动交代了自己打人的违法事实,并向受害者胡某赔礼道歉,赔偿全部医药费、物品损坏费。
鉴于杨某能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所有损失,受害者胡某同意并接受了派出所民警的调解。11月27日下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乐剑平 肖剑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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