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逆向行驶酿车祸 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红网永州站12月7日讯(通讯员 沈超)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车主唐某宏,逆向行驶与正在十字路口掉头的小车相撞后,不但不赔礼道歉,反而耍横动手殴打身怀六甲的车主王某之妻。近日,零陵区法院审理了此案件,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当庭向原告及其妻子赔礼道歉,并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车辆维修损失费2300元。

  2015年8月14日,被告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逆向行驶与正在十字路口掉头的原告驾驶的汽车相撞,造成原告的轿车前保险杠、左叶子板、驾驶室门、引擎盖等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因为言语上的冲突而发生口角,随后被告喊来数人与原告发生推搡。期间,被告将原告身怀六甲的妻子推倒在地,导致其妻子引起宫缩,经过及时救护才没有酿成恶果。

    后经交警大队认定该起事故是被告逆向行驶造成的,应负全部责任,应当赔偿被告车辆维修损失费等费用共计2400余元。但是,被告态度非常强硬,一直不接受调解,也不赔偿任何损失。原告遂诉至法院。

  零陵区法院的承办法官接到该案件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审理案件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件法律关系非常简单的民事案件,但若不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而强行进行审判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不利于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因此,在送达应诉文书时,承办法官就详尽的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的诉求和辩解。

  在组织双方调解时,承办法官与被告进行交谈,认真的听取了被告的申辩,也从法律和情理上指出了被告的错误。通过一番深入的交谈,被告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原告及其妻子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原告车辆维修损失费2300元。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沈超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5/12/07/219215.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