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庆坪乡塘边村党支部书记唐良生工作失职问题
塘边村1-5组村民因修路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向村民违规集资51.8万元,唐良生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行为不但不予制止,还予以支持,且在2015年4月5日村修路管委会个别成员强行阻拦唐善生家车辆收取集资款一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经大庆坪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唐良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塘边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2.大庆坪乡枫木山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唐智云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问题
2009年至2010年,唐智云分别扣村民粮食直补资金26230.39元交水费18400元,余款7830.39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违规截留低保金5355元;2009年6月25日,篡改村支部大会表决结果,违规发展党员。经大庆坪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唐智云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大庆坪乡新路上村支部委员唐育华侵犯党员权利问题
2009年9月8日,新路上村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发展新党员进行表决投票。唐育华在大会上辱骂村支书投弃权票,撕毁会议记录本。经大庆坪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唐育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水口山镇杰塘村支部书记李建华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
2013年,李建华违反议事规则,没经集体研究,仅与村委会其他干部通气,就决定将本村的村级公路水泥硬化工程承包给山岩村的李某,构成违反组织纪律行为;2009年,李建华与村委会秘书收取村民种植柑橘苗押金,验收合格后押金未退给村民用于村里开支。经水口山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5.水口山镇岩门前村支部书记杨惠文违反财政纪律问题
2014年,杨惠文领取岩门前村2002年至2003年退耕还林款11788元,用于村干部误工补助10000元和伙食开支1788元。经水口山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惠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6.珠山镇龙禾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荣列陈,村秘书蒋建新工作失职问题
2014年7月,珠山镇龙禾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荣列陈,村秘书蒋建新在出租该村石塘仔公山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与承租方没有签订合同,造成该村经济损失20000元,荣列成、蒋建新对此负直接责任,构成工作失职行为。2015年12月2日,珠山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荣列成、蒋建新党内警告处分。
7.石山脚乡燕塘村原支部书记蒋太平贪污救灾款问题
2010年至2013年,石山脚乡燕塘村原支部书记蒋太平从乡财政所领取救灾款共计24000元,除发放2500元救灾款外,贪污21500元。经石山脚乡党委研究决定,报区纪委同意,给予蒋太平开除党籍处分。
8.富家桥镇永兴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正芳贪污公款、乱收费、职务侵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13年,富家桥镇永兴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正芳采取隐瞒的手段将15000元公款据为己有;2015年张正芳以村里名义向村民收取免费的种子款1130元;2014年张正芳将镇政府对永兴桥村干部的罚款1860元在村里报账;2013年至2014年违规用公款送礼14322元;2014年违反财经纪律滥发补助2700元。经富家桥镇党委研究决定,报区纪委同意,给予张正芳开除党籍处分。
9.邮亭圩镇石家岭村党支部书记万禄春,村秘书石国军工作失职问题
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邮亭圩镇石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禄春,村秘书石国军在负责发放老年村民社会保障卡时,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将村民石隆国的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其本人,造成石隆国的养老金被他人支取1450元,万禄春、石国军对此负直接责任。经邮亭圩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万禄春、石国军党内警告处分。
10.邮亭圩镇滑石山村党支部书记曾纪祥用公款送礼问题
2014年,曾纪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用公款送礼。经邮亭圩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曾纪祥党内警告处分。
11.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大庆坪派出所原负责人杨建云工作失职问题
2015年4月5日至6日,大庆坪乡塘边村村民拦堵唐远辉小车时长20多小时,大庆坪派出所负责人杨建云没有及时出警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区公安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杨建云行政警告处分。
来源:红 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