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2月25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因醉驾被吊销了驾照还醉后驾车上路行驶,12月24日,湖南新田县公安局对不思悔改的唐某移送起诉。
现年四十多岁的唐某,系新田县门楼下乡人,原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但其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不强,2013年5月10日20时,唐某因醉后驾车被交警查获,被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其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
12月18日晚,唐某在家饮酒后又驾驶一辆小型汽车上路行驶,当晚20时20分,在新田县龙泉镇迎宾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唐某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结果为199MG/100ML,对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结果为267.23MG/100ML,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于12月19日将某刑事拘留。12月24日,侦查终结后,依法将其移送起诉,缺乏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唐某,再次触犯刑法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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