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生育实现保先进位目标
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6.44‰,比省下达目标低1.46个千分点
2015年,永州市计划生育工作再创佳绩。经省考核认定,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6.44‰,比省下达的责任目标低1.46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升至79.69%,比省下达的责任目标高1.59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回落至117.67。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单位,在全省排位从第10位上升到第9位,实现了保先进位目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计划生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了重视程度不减、领导力量不减、考核力度不减,确保了机构改革时期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四个到位”落到实处。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及评分细则,各综治部门坚持县区垂直考核与机关内部考核两手抓,将计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促进了综治部门协同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各部门还结合各自职能,在调整或出台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政策时,事先主动征求计生部门意见,落实优先优惠,推动政策兼容。我市还注重加强区域协作,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赴深圳等地开展区域协作,深化信息交流与工作互动,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平台各项数据反馈及时率达到99.99%以上。同时,着力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在流出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51个,有效地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永州日报记者 万珂铭 通讯员 彭志刚)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万珂铭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