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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输了钱 新田男子给赃车换“马甲”抵赌资

  红网永州站1月18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刘雪锋)1月16日,将赃车换“马甲”抵赌资的钱某,被湖南省新田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钱某现年32岁,2014年开始吸毒,还常参与“打鱼机”电子赌博,被公安机关多次行政拘留。钱某没有摩托车,但又无钱买,便想偷一台来给自己用。2015年6月下旬的一天中午,钱某经过一家幼儿园时,偷走了一辆红色女式摩托车。过了几天,钱某赌瘾难耐,输了钱后,便将盗窃来的摩托车的红色外壳换成银色的,然后作价1000元,抵作赌资。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4540元。
  
  2015年7月,钱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教育,钱某主动供述了盗窃摩托车的事实。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钱某曾因多次违法分别被行政处罚,应酌情从重处罚;自首并如实供述、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钱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刘雪锋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01/18/2182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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