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场
今年是新田县开展“禁燃”工作的第三个年头,但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还是屡禁不止。特别是春节期间更为明显。为此,县城管、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宣传和联合执法力度,坚持全天候宣传巡逻,通过巡回广播《关于在新田县县城规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有关规定,营造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广大市民的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
春节期间,县公安和城管还成立了专项执法队伍,对不遵守通告规定的人和事进行及时严肃查处,使辖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月14日至16日,通过城区各区域巡查,共查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和事共20余起,并进行了相应的劝阻和罚款,确保了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控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及重大损失。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丧事外)。否则,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可处以200-5000元的罚款,对态度不好和不配合执法行动的人员还可作出留置8小时的处罚。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通告要求,倡导移风易俗、破旧立新,文明节俭办事,为创国卫创建良好基础。
市民举报电话:4719101。
来源:红网新田站
作者:汤程安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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