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2月17日讯 (通讯员 杨剑斌 刘伟胜)2月13日,江永县允山镇人黄某元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同时,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2月13日0时3分,交警大队122值班室接到110指令,在新车站红绿灯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经调查发现,饶某驾驶的湘A3***7小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肇事车辆已逃逸,现场道路一侧发现有肇事车的白色保险杆、叶子板等散落物。初步判定肇事车辆很可能隐藏在城区某个地方,办案民警立即兵分二路,一组人员利用城区的电子监控系统,对每条道路通过的白色车辆进行排查,另一组人员走访修理厂、居民小区,对停放的车辆进行仔细比对,通过深入调查初步确定了车型。这时,从视频监控排查组传来了好消息,办案民警从电子监控中发现了一辆涉嫌肇事逃逸的白色小车驶入了一个独立庭院。办案民警根据以车找人得到白色小车车主和住址的信息,发现肇事逃逸人就住在附近,办案民警们立即部署开展抓捕,终于在凌晨2时2分在肇事逃逸人家的邻居楼顶上将躲藏的黄某元抓获。在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办案民警依法对黄某元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9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13日上午11时10分,黄某元被强制酒醒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深夜无证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原来,12日晚上,黄某元先在朋友家吃晚饭时喝了酒,随后,一帮朋友相邀到女书大酒店KTV唱歌,期间又喝了酒,23时50分左右聚会散场后,黄某元驾驶湘M8***C白色小车搭乘几名女性朋友回家,途经新车站红绿灯十字路口时,黄某元看见路上车辆稀少,加上酒精作用,尽管是红灯他仍然加速冲过去,没想到还是撞到一辆通过此处的小车,事发后,黄某元没有停车直接逃跑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杨剑斌 刘伟胜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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