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2月18日讯(通讯员 龚宏武)“谢谢,谢谢,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发票”2月17日,冷水滩区市民龙先生接过该区国税局税务人员小胡送来的发票感激地说道。
原来,60余岁的龙先生在辖区某眼镜经销店购买一副老花眼镜后,要求开具发票,被店主以发票已开完的理由拒绝,于是打通国税局的服务热线电话投诉,要求为其索要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冷水滩区国税局接到投诉之后,立即派人前往眼镜经销商处上门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工作人员认定,眼镜经销商的行为属于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获得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对此,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手机经销商为纳税人立即补开了发票,并对经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近年来,冷水滩国税局建立健全了纳税人投诉快速受理、处理、跟踪、反馈和改进机制。对于纳税人投诉,做到及时受理,“零时差”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受到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龚宏武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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