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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住房“入股”办赌场供毒品 触犯刑律被移送起诉

  红网永州站3月1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彭超)2月29日,以住房“入股”办赌场供毒品的刘某因涉嫌容留吸毒罪被湖南新田县公安局移送起诉。

  刘某现年四十多岁,家住新田县农村,曾因贩毒罪被判刑。2015年七月中旬,一名毒友找到刘某,与其商量一起开办打鱼机赌博场所,商定在刘某家二楼设置电子赌博室,每日除付给刘某200元租金外,所赚“利润”二人平分。当年7月下旬赌场正式“开业”,为吸引他人前来参赌,小量冰毒免费提供给参赌人员吸食。

  赌场刚“开业”,新田警方就及时掌握了情况,经过周密部署,于赌场“营业”不久将该电子赌博场所一举捣毁,当场抓获涉赌涉毒人员张某、陈某、乐某、王某等多人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望风”的刘某得以侥幸逃脱。

  新田警方经过布控,于2015年12月中旬将刘某抓获,经检察机关批准,于当年12月31日对其执行逮捕。2月29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依法将刘某移送起诉。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03/01/217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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