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占道泊位停车收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进一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引导机动车文明停放,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永发改价[2015]412号)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冷水滩区实际,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潇湘西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实施时间
自2016年3月10日起实施。
实施范围
冷水滩区河西潇湘西路全路段停车泊位。
实施主体
由凤凰园交警大队负责停车泊位堪划,区人民政府委托肖家园街道占道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局负责对停车泊位收入使用的管理。
收费标准
按小时收费,每小时4元;进入每个车位停放的车辆前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收费时段:
7:00-22:00,其余时段实行免费停车。
内容链接
据悉,2016年1月15日,为进一步改进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结合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的实际情况。市发改委制定出台了《永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试行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冷水滩区潇湘西路成为全市第一条实行停车收费的街道。(据永州发布)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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