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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民警苦心规劝 7年前命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红网永州站3月20日讯(通讯员 李会生)3月18日,祁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联合该局进宝塘派出所民警成功规劝了一名7年前的命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经查,2009年3月15日,唐某(男,1952年2月出生,祁阳县进宝塘镇种田村人)因口角持铁锤,趁受害人不备,将本村村民唐某某打死并潜逃。

  案发后,祁阳县公安局随即将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追捕。自那时起,该局刑侦大队民警和进宝塘派出所民警多次联合辗转广西泉州、桂林、柳州、灵川、江西南昌等地开展线索收集和规劝工作。今年全市公安机关第二阶段打击盗骗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侦查人员又多次主动上门,加强与唐某可能有来往的亲属和朋友的沟通,摆事实,讲道理,宣传法律知识。当从唐某最要好的朋友陈某处了解到唐某的许多顾虑后,民警让陈某转告唐某,投案自首既能减轻其罪责,又不会祸及亲属,要唐某放下思想包袱,不要一错再错,及时投案、积极赔偿,争取从宽处理。

  慑于法律的威严和疲于居无定所的逃亡生活,3月17日中午,唐某在潜逃七年后,从广西赶到江西南昌朋友陈某的家里,通过陈某与祁阳县公安局进宝塘派出所所长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回祁阳投案自首。为防止唐某思想波动,确保其成功到案,祁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果断决定:派员前往江西南昌接受唐某投案。当日下午17时许,办案人员动身赶往江西南昌成功接受唐某的投案,并连夜赶回祁阳。唐某到案后如实交待了2009年3月15日,在进宝塘镇种田村因口角争执,持铁锤作案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犯罪嫌疑人唐某描述,逃亡七年来了,他以要饭维持生活。谈起过去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唐某有些激动。“我不敢用手机,不敢住旅馆,病了也不敢去医院,害怕让警察抓住。”这次去江西南昌朋友陈某的家里,也是走路过去的,不敢坐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会生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03/20/2166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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