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祁阳五人“碰瓷”团伙遭刑罚

  红网永州站3月23日讯(通讯员 于杨宁 邓元元)一组人马,分工合作,专门以“碰瓷”的方式制造交通事故,以敲诈勒索获利。近日,祁阳县人民法院就王志辉、杨勇、沈建、聂春雷、钟山易犯敲诈勒索罪案作出判决,五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至1年不等刑罚,并分别被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不等罚金。

  2015年6月,王志辉找到杨勇商量出去搞点事,即用汽车“碰瓷”,由王志辉租赁车辆、准备假车牌并扮演“伤者”,杨勇与另外的人负责扶“伤者”并谈价格。2015年6月19日,王志辉与杨勇、沈建驾驶一辆黄色东风日产骐达轿车在祁阳县黎家坪镇322国道上与一辆湘D牌照的面包车搞了一次“碰瓷”,敲诈得款10000元,杨勇与沈建各分得2000元,王志辉得6000元。

  2015年5月至7月期间,五被告人采取上述方式在祁阳县境内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中,王志辉参与共同敲诈勒索9次,敲诈他人现金14140元;杨勇参与共同敲诈勒索3次,敲诈他人现金11340元;聂春雷参与共同敲诈勒索5次,敲诈他人现金4140元;沈建参与共同敲诈勒索1次,敲诈他人现金10000元;钟山易参与共同敲诈勒索3次,敲诈他人现金共2800元。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于杨宁 邓元元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03/23/216518.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