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4月11日讯 (通讯员 蒋雷波)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新常态下对普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意见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目标是在2016年底全市基本形成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普法宣传社会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工作责任主体是全市各级承担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部门和单位,主要任务是各责任主体按照《永州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做好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工作。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蒋雷波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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