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4月14日讯(通讯员 彭先知)《中共永州市委〈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根据《决定》,纳入第二阶段清理范围的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期间原零陵地委制定的145件党内规范性文件中,88件被废止,57件宣布失效。
2014年,按照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市委开展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2013年12月市委(零陵地委)出台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底原零陵地委出台的党内规范性文件。2015年2月,市委发布了第一阶段清理决定。这次市委又发布《决定》,标志着我市市本级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
这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由市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60余个市直部门共同参与,前后历时两年。通过对新中国成立至2013年12月期间出台的982件市委(零陵地委)文件进行全面筛查,共梳理出党内规范性文件581件。经过清理,废止265件,宣布失效142件,继续有效的174件,其中38件需适时进行修改。通过清理,有效解决了市委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有力维护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摸清了我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家底,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彭先知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