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5月9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 彭超)5月9日,因在银行ATM机上发现他人遗忘的银行储蓄卡而盗取了六千元现金的谭某被新田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而谭某为自己一时起贪心而触犯刑律的行为后悔不已。
现年三十多岁的谭某,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2016年4月底的一天晚上,谭某因身上现金不够而来到一处ATM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见机上界面显示处于“取款、存款、缴费可办理业务“,就知道机上有他人银行卡忘记取出,经查询,发现卡内有余额六千余元,谭某朝身后看了看,见无人来找卡。此时,谭某起了贪心,于是分两次从卡内分别取出5000元和1000元,然后将银行卡取出后慌忙离开。
失主王某接到手机短信提醒后,才发现自己在取款忘记取回银行卡,现又被他人盗取现金,便急忙向新田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民警接警后立即到现场展开侦查,通过侦技人员全面侦察,锁定了作案人员,通过工作,谭某被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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