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夫妻因琐事争吵 丈夫将两个月大儿子摔死

  长沙晚报记者 邓艳红

  6月14日晚上8时,长沙高桥新二小区发生了一起让人非常震惊的恶性事件,一个还只有两个月大的男婴被自己的父亲重重地摔在地上,当场停止呼吸。

  接到报警后,雨花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昨日上午,警方通报了相关情况:经初查,嫌疑人代某波(男,42岁,湖北监利县人)与其妻邓某华因琐事发生争吵,代某波将儿子摔向地面后逃离。目前,公安机关正组织警力对嫌疑人代某波进行抓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夫妻吵架,连累两个月大婴儿遇害

  这起悲剧发生在高桥新二小区16栋602住户家中,据邻居们介绍,从6月14日下午开始,房间里就不断传出争吵声。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场家庭矛盾,最终酿成一起悲剧,一个才两个多月大的孩子就此夭折。

  据了解,这对夫妻是外地租户,来到小区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很少与街坊邻居走动。据小孩母亲邓某华介绍,夫妻俩争吵的导火索是自己当天购买了300元钱衣服,没想到回家后,代某波责怪她乱花钱,两人便争吵起来,随着争吵越来越激烈,代某波开始砸物品消气。砸了东西后,代某波又突然把两个月的儿子举起来摔到地上。

  事发后,邻居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以及120,虽然急救人员迅速赶到了现场,但两个月的小瑞已经没了生命体征。邓某华称,婚后,她就发现丈夫有暴力倾向,容不得他人说自己半点不好,孩子不听话时也会打孩子。据了解,代某波一直无业,以开摩的为生。事发后代某波趁乱逃跑。

  专家:夫妻间应该以建设性的态度解决冲突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代某波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认为,代某波因琐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摔小孩应该是其在生气时做出的极端行为,如果经公安机关查明,嫌疑人没有致小孩死亡或者受伤的故意,其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尽量避免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呢?专家认为,夫妻间应该以建设性的态度解决冲突,而不应走极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华认为,天下没有不发生冲突的夫妻,冲突并不一定会危害孩子,如果一对夫妻以建设性的态度解决冲突,孩子从大人的冲突中就能学会怎样处理负面情绪。如果具有破坏性,则会对孩子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不管夫妻间有何矛盾,也不能拿孩子撒气走极端,以免不仅伤害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还招致刑事处罚。” 

  伤子案件频发

  近年来,夫妻间因吵架而伤害孩子的事频繁发生。2016年6月14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思源广厦小区,一对夫妻闹矛盾,妻子竟将2岁的儿子从7楼扔下。2014年12月,宁乡一女子因产后抑郁症,将3个月大的女儿从四楼丢下摔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刘林霞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