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6日讯(通讯员 刘佳宾 唐振军)日前,宁远县发布第11期作风通报,对该县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中迟到、缺席的8名干部进行处分,并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责任。
7月1日,宁远县委作风办对在县政务中心101会议室召开的“宁远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的会纪会风进行了督查。经查,桐山街道何某某、鲤溪镇杨某某、清水桥镇某村支部书记房某某、县工商银行龙某某迟到,未按时参会;县文联何某、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欧阳某某、柏家坪镇李某、县中华保险公司李某缺席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该县对上述8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8人2016年度工作津贴各400元。同时,对8人所在单位进行追责,对县文联、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桐山街道、鲤溪镇、柏家坪镇、清水桥镇、县工商银行、中华保险公司8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扣减2016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各1分,同时,属中央、省、市管单位的,将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刘佳宾 唐振军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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