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20日讯(通讯员 曹交武)为强化食用油、米粉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食用油、米粉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包装无标识食用油和米粉的通告》(永政函〔2015〕83号)有关要求。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永州市食用油、米粉规范化管理办法》,办法共有五章节47条。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食用油、米粉从生产加工、销售使用、餐饮服务三个环节的监管。同时,也为监管部门在对食用油、米粉这一特定领域的日常监管中提供规范准则,是监管部门具体贯彻执行法律、强化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曹交武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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