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7月28日讯(通讯员 许红亮) 日前,笔者从江华县卫计委获知,该县从2015年4月开始对全县年满60周岁且符合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
为彰显政府人文关怀,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山区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原有符合发放老年退休村医困难生活补助金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0元,妥善解决他们的养老和生活保障问题。这是该县进一步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又一次出台的重大扶贫惠民政策。
提标对象和标准是: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60元提高到90元;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90元提高到120元;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50元。
目前,江华县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正在协调开展补助金标准调整业务经办和资金预算拨付工作,以确保全县386户符合提标政策的老年村医按时足额领取到位。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许红亮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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