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区和街道办事处2016年7月份创交模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各街道、冷水滩工业园区:
根据《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永创交模组〔2015〕7号)、《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第二阶段考评奖惩办法》(永创交模组〔2016〕1号)和《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2016年第三季度三区、办事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永创交模办〔2016〕25号)的要求,市创交模办组织人员结合日常督查督办情况,对三区和十四个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2016年7月份创交模工作进行了集中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三区
第一名:零陵区 85分
第二名:冷水滩区 83分
第三名: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82分
二、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
第一名:朝阳街道 92分
第二名:菱角山街道 90分
第三名:七里店街道 89分
第四名:仁湾街道 88分
第五名:梧桐街道 85分
第六名:徐家井街道 、冷水滩工业园区 84分
第七名:凤凰街道、杨家桥街道 83分
第八名:曲河街道、珊瑚街道 82分
第九名:南津渡街道 80分
第十名:肖家园街道 79分
第十一名:梅湾街道 77分
三、奖惩情况
根据《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第二阶段考评奖惩办法》(永创交模组〔2016〕1号)的规定:三区每月考评排名一次,第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奖励30000元;街道办事处每月考评排名一次,排名前三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和6000元。现根据考核结果对朝阳街道办事处、菱角山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10000元和8000元。
特此通报。
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8日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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