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8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文静 翁丽丽)成立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之后,未经授权便以高利息为诱饵,吸引客户签订理财托管等协议,非法吸收近1.7亿元资金。8月8日,被告人黄桂华、方毅等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6月24日,黄桂华、方毅等人成立湖南银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银业公司),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授权,以高利息为诱饵,吸引客户签订委托托管、理财托管、联合放贷协议,非法吸收584名被害人的资金共计1.69999亿元。这些资金均系银业公司通过支付存款人高额利息取得,为使资金链不断裂,该公司不断地吸收新存款以支付原来存款者的本息,并不断提高存款利息,致使其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不能归还被害人。截至案发,仍有7516.1万元未归还被害人。
公诉机关认为,黄桂华、方毅等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9人刑事责任。案件未当庭宣判。
来源:红 网
作者:刘双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