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8月1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卜文军 胡英耀)中学教师王波(文中均为化名)为获取私利,在两年多时间内,谎称能帮人搞定入学、士官班、文凭等事宜,在道县、郴州、株洲等地骗取多人财物共计607200元。近日,道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12年8月,王波自称能帮助何强的儿子和侄子转学,骗取了58000元。此后,他开始不断地使用这个套路骗钱。此外,他还针对他人的不同需求,以能帮人搞定士官班的指标、办全日制本科自考文凭、会计中级职称等名义,四处骗取钱财。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10月,王波打着不同旗号,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6072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 网
作者:刘双 卜文军 胡英耀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