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9月18日讯(通讯员 刘佳宾)眼下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日前,宁远县发布新一轮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用“七个严禁”的量化标准着力筑牢森林“防火墙”。
《禁火令》明确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为禁火期。在此期间,全县所有山林及山林附近区域内均实行“七个严禁”,即严禁携带火种,严禁烧田埂地坡、稻草、桔梗、草皮灰、树叶等可燃物,严禁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严禁吸烟、野炊、明火照明,严禁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烧木炭,严禁点蜡烛、烧钱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炼山。
该县对违反《禁火令》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处以警告、罚款直至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肇事者还需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刘佳宾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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