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9月19日讯(通讯员 李先志 唐宇)9月12日至10月10日,蓝山抽调12名纪检干部,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县102家单位进行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四风”问题专项督查。
督查中,该县就“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特别是9月8日县委书记秦志军关于“两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指示的学习贯彻和落实部署;《蓝山县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蓝办发〔2016〕31号)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遵守作风建设规定,重点纠正“四风”问题,对各单位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宴请、公款购卖节礼和购物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酒驾醉驾及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单位内部食堂廉政情况,是否实行公函接待制,是否有公款大吃大喝、同城相互吃请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节日期间各单位公车管理情况,是否实行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封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等;对上级交办、群众和媒体反映的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的查处、整改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截止9月18日,该县共督查发现各类“四风”问题11起。并在督查中,该县还发现了一些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新伎俩”,即公款吃喝由酒店转向“家庭式宴请”。对此,蓝山县纪委将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先志 唐宇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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