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9月20日讯(通讯员 郑杰)近日,在永州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协查下,蒋某、唐某招供了自己与他人合伙伪造交通事故现场、企图骗取保险理赔款的事实,三人现已被公安部门刑拘。
8月28日20时许,蒋某向人保财险95518专线报案称:08月28日20时30分许,其本人驾驶的小型轿车从冷水滩区阳山观往冷水滩城区方向行驶,车辆行经上岭桥中学路段时,因大意碰撞停放路边唐某的湘牌照的小型车辆,造成两车受损,已报当地交警处理,请保险公司派员前往现场查勘。
出险地查勘员接调度后赶往事故现场查勘,事故现场两台经碰撞后受损的事故车辆停驶在马路上,两车的驾驶员均在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也在现场。经现场查勘,查勘员发现标的车与三者车受损部位痕迹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且事故现场的撒落物很少与两车的实际损失不相符:标的车左前部位线束被困扎,未与左前大灯相连接;标的车左前雾灯已有太平洋保险公司贴标;三者车前保险杠受损后往里深凹,不像与标的车碰撞所形成;综合查勘员现场查勘所反馈的疑点情况,种种迹象表明此次事故有骗保嫌疑。
依据标的车左前雾灯已有太平洋保险公司贴标这一线索,调查人员到太平洋保险公司调取了有关标的车出险的记录,标的车于8月10日左右与太平洋公司承保的一辆货车右后尾部发生过碰撞,太平洋承保车辆负全责,标的车车主已获取了车辆受损赔偿款;另经查明,湘MS9951小型车辆车主为一修理厂老板。通过调查分析认为,此案标的车驾驶员与三责车驾驶员有合伙骗保嫌疑。
公司将查出的疑点向经办交警进行了反馈,案件移交给公安协查,巡警特警支队受理案件后,通过传询本案当事人员蒋某、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郑杰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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