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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野生山蛙险成“盘中餐”父子俩非法狩猎锒铛入狱

  红网永州站9月29日讯(通讯员 黄海)9月29日,江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与森林公安局联合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当场截获野生山蛙140多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人。

  当日凌晨,江永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进入都庞岭国家森林自然保护区境内非法狩猎。接到报警后,治安大队民警会同森林公安局驱车赶赴现场,在进入都庞岭国家森林自然保护区境内的必经路段小古源板铺路进行蹲点守候。凌晨4时许,两名嫌疑人坐着一辆摩托车鬼鬼祟祟从山里向外驶来,看见前面的警车和民警后,他们急忙将两袋东西往路边丢弃,调转摩托急忙逃窜,民警快速追缉,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两袋野生山蛙,经民警清点,共133只,其中7只死亡,最大一只有100克,最小25克一只。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系父子俩,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井边村人。他们听人说野生山蛙卖到饭店价格很高,便动起了捕捉青蛙的歪脑筋,想由此下手大赚一笔。父子俩迅速自备了强光灯、自制网套等捕蛙工具,于28日晚上19时,坐摩托车进入江永县都庞岭国家森林自然保护区,沿着山槽的水沟处,采用强光灯照射捕捉野生山蛙。至凌晨4时,父子俩驾驶摩托车并载运捕获的野生青蛙,准备送往山外的饭店进行贩卖时,被守候在小古源板铺路段的民警截获。为了现场固定证据,民警当场对野生山蛙一只一只进行了清点后,为让青蛙尽快获救,民警将野生山蛙及时运到都庞岭国家森林自然保护区的山中进行放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该父子俩涉嫌非法狩猎罪,江永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虽然很多市民都知道捕猎青蛙是不对的行为,但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已经触犯了法律。100多只野生三蛙,数量巨大,触目惊心,如果流向市场,这些青蛙将被灭杀,对野生动物是一种极大的伤害。“很多嫌疑人的法制观念淡薄,虽然知道捕猎青蛙、麻雀等行为是不对,但是并未意识到其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

  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狩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数量达20只以上,就属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狩猎,收购贩卖野生青蛙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野生青蛙恰恰属于“三有保护动物”。近年来,因捕猎青蛙或捕猎鸟类超过20只而被判决非法狩猎罪的案例在各地屡有发生,希望市民们引以为戒!”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黄海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09/29/2109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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