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1月7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11月7日,流窜作案的女窃贼何某某被湖南新田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何某某,现年五十四岁,家住道县农村,数年前因盗窃犯罪被判处刑罚,但其不思悔改。何某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又不愿吃苦,欠下了数万元债务,为此经常被债主追讨欠款。为还钱,何某某便又想重操“老本行”进行盗窃。
10月底的一天上午,何某某从道县窜至新田县,在新田县城经过一番转悠,进入了一家服装店内,见收银台上有一个手提包,店主正在接待其他顾客,何某某便也假装顾客进行试衣,伺机将收银台上手提包偷出,然后,何某某借故急忙离开服装店。来到一无人处,何某某将偷来的手提包打开,将包内400余元现金全部拿出,随即将手提包及包内的一台价值1800余元手机丢掉。
失主发现被盗,便出店追赶,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与失主一起将何某某抓获,当场缴获被何某某偷走的现金,通过搜寻,将何某某丢掉的手机和手提包找到。人赃俱获,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某刑事拘留。报经检察机关批准,新田警方于11月7日对何某某执行逮捕。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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