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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通报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红网永州站11月25日讯(通讯员 宁纪宣)近日,湖南省宁远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棉花坪瑶族乡棉花坪村党支部副书记赵国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问题。2014年,赵国华帮助本村村民盘付发以其父盘王付(低保对象)的名义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2015年1月,赵国华因此分别收受盘王付所送的红包200元和盘付发所送的红包1000元,用于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6年10月,赵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水市镇联海洞村党支部委员唐得明违反法律法规,隐瞒、截留、坐支村民社会抚养费问题。2014年5月,时任西海村党支部书记唐得明与综治专干唐永祥、村会计刘才保收取本村违反计划生育对象范四军社会抚养费2500元,将其作为村级收入用于了村里各项开支。2016年10月,唐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桐山街道大种地村原党支部书记欧万年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村民建房管理费问题。欧万年任大种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村两委违规向本村建房户收取200—500元不等的管理费,用于村级事务开支。2016年10月,欧万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保安镇新朱家村党支部书记朱胜春违反法律法规,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新朱家村将本村闲置校舍租给桂阳籍烟农何某使用。两年间,何某共交租金2200元给朱胜春,朱胜春收下租金后未作村集体收入入村帐,将其据为已有。2016年10月,朱胜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仁和镇上徐家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四海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问题。2015年,王四海帮助本村村民周明苏(低保对象)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并为此收受周明苏所送的现金2000元,用于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6年10月,王四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舜陵街道杨柳塘村原党支部书记蒋霖违反群众纪律,侵占村民低保资金问题。2014年8月,蒋霖利用担任杨柳塘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过程中,扣留本村残疾儿童李健辉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并一直隐瞒不告知李健辉之父李庚友。2015年5月,蒋霖持存折到银行将李健辉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250元取出,用于个人家庭日常开支。2016年10月,蒋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柏家坪镇柏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柏维平违反法律法规,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柏维平以“白发票”报帐的方式虚报开支,在村里多报帐4470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6年10月,柏维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宁纪宣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11/25/2092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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