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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通报2起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案例

  日前,永州江永县纪委对查处的2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2011年9月18日,时任县旅游局局长杨启进和其合伙人杨定强,以300万元的价格购买刘彪位于江永县城老液化气站的一块土地。2011年10月13日,铜山岭农场与杨启进商定,以1300—14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团购杨启进将要在此地块上开发的龙溪花园项目的房子。后来,铜山岭农场多名购房职工将保证金、购房款付给了杨启进,并收到了杨启进写的收款收据及以杨定强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2013年8月,龙溪花园项目在杨启进的运作下建设完工。2016年5月,江永县纪委给予杨启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5年,江永县司法局副局长袁宝林利用司法援助的便利,代理了8件纠纷案子,并向当事人收取了代理费29000元,除去办案相关开支,实际获利13000元。2016年8月,江永县纪委给予袁宝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6/12/01/2089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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