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2月1日讯(通讯员 李会生)邵东县一女子驾车来到祁阳县游走乡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殊不知,买卖烟花爆竹是需要取得经营资质的。11月28日,该女子李某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祁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11月28日13时许,祁阳县公安局潘家埠派出所民警接到该镇安监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潘市镇龙溪村某商店内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住了正在交易的女子李某。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系邵阳市邵东县九龙岭镇人,11月28日12时许,驾驶一辆红色SUV小车装载价值约1700元的烟花爆竹,在祁阳县潘市镇龙溪村某商店内进行非法买卖时被下乡检查安全工作的安监站工作人员发现。经查询,李某对其3天前来到祁阳,游走各乡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鉴于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祁阳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会生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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