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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基层行】永州品牌抓手筑校园食品安全

  编者按:2016年,湖南省食药监部门在食品药品案件查处、基层站所建设人员配置、行政机构改革、食品检测体系建设、食药监管特色重点工程打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日,记者跟随省食药监局深入娄底、永州、常德、郴州等8市深入采访,并从12月6日起陆续推出“湖南食药安全基层行”系列稿件,全面展示各地食药监管工作的特色和经验。

对申办学校食品店的申请,江华县食安委、市监、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严格材料审查和实地勘验。

江华县引导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采购、校内食品店只经营或主要经营中国驰名、省著名、市县知名商标等食品,标明使用中的“左进右出”原则。

学校与校内食品店签订合同,以合同形式要求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品牌化”的要求。

  红网记者 肖懿 永州报道

  湖南永州市江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立足本地实际、努力探索、大胆先行先试,前瞻性地提出校园食品“品牌化”经营理念,以推进学校食堂、学校及周边食品店品牌化经营为抓手,逐步构筑一道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江华县引导在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采购、校内食品店只经营或主要经营:中国驰名、省著名、市县知名商标,中国名牌,省、市名牌,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标志,“中华老字号”,标有“ISO 22000 ”认证标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标有“HACCP”认证标识的食品。

  江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与各市监所,江华县教育局与各中小学校,各市监所、中小学校与各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业主分别层层签订了校园食品品牌化经营责任状。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学校内食品店承包合同》制作范本,由学校与校内食品店签订合同,以合同形式要求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品牌化”的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经营非“品牌化”食品,否则学校可以追究经营者的违约责任。

  对申办学校食品店的申请,联合食安委、市监、卫生等部门进行审查,严格材料审查和实地勘验,对不具备经营资质和食品经营条件的和受过二次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坚决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并明确由城管局牵头负责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照经营的流动临时摊点,学校每天派出专人进行巡查,市监部门则给予配合,目前江华学校周边无证照经营的流动临时摊点都已被依法取缔。

来源:红 网

作者:肖懿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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