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12月23日讯(通讯员 邓峰亭)为进一步规范、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深化简政放权效果,新田县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经反复论证,在全市率先决定将51项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29项,精减幅度达43%。
县政府严格按程序审批实施方案,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范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指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明确原则。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一律取消审批:无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在修法后取消;能够通过征求意见或后续监管解决的。三是明确方式。51项报建审批事项,保留21项,整合23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后两类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真正需要审批的只有29项。四是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调整和公布本部门、本单位报建审批事项清单,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权力清单;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人防、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应根据上级政府有关要求,对属于同一审批阶段的报建事项实行并联审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各部门将报建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随意提高门槛、无依据的报建事项进行清理,确保政策制度执行到位。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邓峰亭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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