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2月6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2月6日,转卖一小包毒品得利20元的苏某,被新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现年30岁的苏某,2016年前初不慎染上了吸毒的毛病,2016年3月、5月两次因吸毒违法行为被新田县公安局抓获处以行政拘留,并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但其不思悔改,继续吸毒。
2016年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24时,苏某接他人欲购买冰毒的电话,苏某想到自己吸毒开支大,能转卖一点冰毒得点小利也好,便欣然同意。于是,苏某便将100元购入的0.5克冰毒以120元价格卖出,从中获利20元。
不久,苏某再次因吸毒被新田警方抓获,通过工作,苏某主动供述了自己吸毒和上述转卖冰毒获利的违法犯罪事实,苏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新田警方对苏某涉案事实侦查终结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苏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向他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判处苏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额6000元。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