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2月16日讯(通讯员 李炜)2017年2月14日,涉嫌系列盗窃案的团伙成员李某、龙某、张某三人被蓝山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这是该县公安机关在严打整治“盗抢骗”行动中取得的又一项可喜战果。十多起系列入室盗窃案的受害群众对蓝山公安纷纷点赞。
2016年12月26日1时许,蓝山县火市乡火市村桥头李某家副食店被入室盗窃,被盗走现金5000余元、各式香烟等物品,价值15000余元。案发后,蓝山县公安局毛俊派出所民警通过坚持不懈地走访调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员、龙某机、张某平等人。12月28日凌晨,蓝山县公安局指挥毛俊派出所、刑侦队两抢中队民警联合出击,将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龙某、张某三人当场抓获,缴获作案工具五菱宏光车一辆,并一鼓作气从李某、龙某、张某的家中缴获其团伙盗窃得来的香烟、酒、电脑、手机等物品数十件。
经民警细查深挖,犯罪嫌疑人李某、龙某、张某如实交代了该团伙在蓝山县城、火市等地采用撬门入室的方式入室盗窃、疯狂作案十余起、涉案价值十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炜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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