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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通报6起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

  红网永州站3月9日讯(通讯员 冷纪宣)日前,冷水滩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冷水滩区农科园职工雷金星醉酒驾驶案。2015年6月27日21时20分许,雷金星酒后驾驶二轮助力车在冷水滩区梧桐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雷金星系醉酒驾驶。2016年5月19日被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16年11月区农科园纪检监察室给予雷金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竹山桥镇卫生院职工陈佑新醉酒驾驶案。2015年8月5日21时许,陈佑新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在冷水滩区永州大桥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陈佑新系醉酒驾驶。2015年12月25日被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6年5月冷水滩区卫计委纪检监察室给予陈佑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冷水滩区公路局职工顾同生醉酒驾驶案。2015年7月8日15时10分许,顾同生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在东安县端桥铺镇凉水井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顾同生系醉酒驾驶。2015年12月29日被依法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16年4月区公路局纪检监察室给予顾同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上岭桥镇政府职工宋宏志醉酒驾驶案。2015年8月17日21时许,宋宏志酒后驾驶小轿车途径冷水滩区宋家洲大桥河西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宋宏志系醉酒驾驶。2015年10月29日被依法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16年5月上岭桥镇纪委给予宋宏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冷水滩区环卫局职工冯志超醉酒驾驶案。2015年9月11日17时许,冯志超酒后驾驶小轿车在冷水滩区河东柳子广场路口段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系醉酒驾驶。2015年12月28日被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16年5月区环卫局纪委监察室给予冯志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6、伊塘镇紫竹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张懂红醉酒驾驶案。2016年3月21日晚,张懂红驾驶小轿车途径冷祁公路与邵永高速公路连接线岔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张懂红系醉酒驾驶。2016年8月8日被依法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16年12月伊塘镇纪委给予张懂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冷纪宣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3/09/2053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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