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冷水滩分站3月15日讯(通讯员 张敏 李文龙)日前,区委办公室印发《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派驻(出)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全面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通过明确选任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领导责任,为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从《办法》中获悉,乡镇和街道纪委副书记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听取乡镇和街道党(工)委意见后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提名、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易地或交流任职。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张敏 李文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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