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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倡导清明文明祭祖

  红网道县分站4月1日讯(通讯员 张举纲 邹景胜 蒋晓国)清明临近,3月31日,湖南省道县百名志愿服务者活跃在县城和集镇,开展清明期间文明祭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县委、县政府清明祭祖有关规定。

  为规范清明祭祖,确保清明稳定和谐,道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个提倡、六个不许的规定:提倡鲜花祭祖、植树祭祖、默哀祭祖,不允许借机搞宗族串联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大办酒席“吃清明”、修族谱、建庙宇;不允许假借祭祖扫墓,向群众筹物派款;不允许在祭祖扫墓中毁坏国有、集体或他人财物;不允许因祭祖扫墓影响春耕生产;不允许带火上山,在林区燃放鞭炮、焚烧纸钱蜡烛。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一提倡、六不许”宣传活动,有力促进了清明祭祖文明活动,目前,鲜花祭祖、植树祭祖在道县已成时尚。

  同时,道县纪委在清明节前明确 “六个严禁”:严禁私人祭奠活动使用公务车辆;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奢侈祭祀;严禁以立碑、周年等名义借机敛财;严禁借扫墓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或向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筹物派款;严禁用公款、公车组织春游、踏青等活动。

  此外,道县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县党政主要领导发送廉政短信,给党员干部“扯扯袖子”、“清清脑子”,在清明节时刻紧绷“廉洁”弦,管好自己,管好下属,自觉弘扬 文明、节俭、绿色的祭祀新风。清明节期间,县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对违反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贯彻落实及监督检查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防控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张举纲 邹景胜 蒋晓国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4/01/2042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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