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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获批

  3月31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作为永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在永州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法规的出台,将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公园广场的管理与服务,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永州日报记者 何继凤)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何继凤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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