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道县分站5月4日讯(通讯员 蒋晓国 熊昌勇 郭学远 谭诚)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5月3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道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办法》分总则、管理与保护、奖励与处罚三章共二十六条。《办法》进行了“8个明确”:明确了概念,对古树和名木作出了界定;明确了主体,保护管理的行政主体为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了分级保护管理机制,按树龄划分保护等级,500年以上的为国家一级,300年~499年的为国家二级,100年~299年的为国家三级保护古树;明确了保护区域,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内范围划定为古树名木保护区域;明确了保护经费,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与保护费用由县人民政府承担,列入财政预算;明确了养护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明确了禁止行为,明文规定了各类受禁止的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明确了奖惩,对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管理单位及工作人员失(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或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蒋晓国 熊昌勇 郭学远 谭诚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