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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审结一起利用网络公司敲诈勒索钱财犯罪案件

  红网冷水滩分站5月11日讯(通讯员 翁丽丽)近日,冷水滩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网络虚拟公司敲诈勒索钱财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唐某犯敲诈勒索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9月,被告人唐某虚拟了一个“香港XX货运代理公司”,伙同陈某以这个虚拟公司的名义骗别人说公司是从事香港到大陆的货运生意的,可代为报关通关,且收费低。

  2016年9月底10月初,被告人扣住冯某价值16000元的德国进口手表,谎称被海关扣了,企图向冯某索要5000元未得逞。同年11月11日,又扣下张某价值10万余元的一批燕窝和金币,并向张某谎称货物被某市监管局所扣押,向张某索要40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翁丽丽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5/11/2026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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